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部门:
为加快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孵化载体科学构建、健康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鄂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机构(即运营主体)于2022年8月21日之前在鄂州市内注册成立;符合《鄂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机构登陆“鄂州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ezhou.gov.cn/),下载申报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给申报机构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
注:申请书需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
2.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区域内的孵化机构。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推荐。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
3.请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年9月22日前向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报送纸质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推荐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纸质申报书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1191168079@qq.com)。
4.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并被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吴建新、龙德志;
电话:027-60896563;
电子邮箱:1191168079@qq.com;
附件:
1.鄂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2.鄂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鄂州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4.鄂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汇总表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