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办法》(武新管〔2022〕25号),我们开展了征集需求、征求意见、机构推荐等工作,现发布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需求(附件1),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接揭榜
1.揭榜方应为武汉市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院所、湖北实验室和国家创新中心(包括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负责人应为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博士学历,研究方向与项目需求领域相关;能获得所在单位支持,组建项目团队,具备良好沟通合作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方案。
2.揭榜方按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并登记,其中,重大成果转化类的技术合同金额不超过项目支持金额的30%,核心技术攻关类和技术转移应用类的技术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支持金额,发榜方按照技术合同要求拨付首笔资金。发榜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发榜方与揭榜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二、申报方式
发榜方登陆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http://innovc.wehdz.gov.cn,在“政策申报”模块中找到“东湖高新区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对接揭榜”事项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上传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积分平台对接了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平台常态化征集“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需求,并根据申报情况适时开展需求发布等工作,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对接揭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00。
三、择优支持
发榜方、揭榜方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财政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东湖高新区科创局与发榜方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技术合同作为任务书附件。
四、联系方式
项目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7-67880178(王竹)
申报平台有关问题咨询电话:13297989774
附件:1.附件1:东湖高新区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需求清单;
2.附件2: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
3.附件3: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