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全区各类孵化载体科学构建、健康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硚口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记和认定管理办法》(硚科经规〔2020〕1号),区科经局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硚口区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服务机构,均可按照《硚口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记和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申报认定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二、申报要求
1、在我区注册经营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主体请按《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书(附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区科经局。
3、申报主体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向区科经局园区及产业发展中心上报纸质申请材料一份,申请材料包括:《硚口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硚口区科技企业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附件)三份。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根据申报情况,区科经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并被认定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区科经局发文公布。
联 系 人:胡云飞 杨诚
联系电话:027-834264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硚口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硚口区科技企业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
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