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根据《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7)3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我委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0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鄂发高技(2017)628号)》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及技术方向。
二、申请材料
包括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编写要求、评价表及相关附表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
密码 HBSQYJSZXRD2020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发改委统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所在地区央属和省属企业)编写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请各地发改委将上报文件、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分市州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含文件和汇总表电子扫描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联系人:郭洋,联系电话:027-87825128。
3、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需评价材料的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请直接报送至第三方委托评审机构: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国培中心西门省机电研究设计院204室),联系人:吴大德,联系电话:13545000272.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前,逾期将不予接受。我委和第三方委托评价机构均不接受承担单位或企业单独报送材料。
5、请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登陆
http://221.232.224.107:9080/cwbase
或http://221.232.224.107:520/cwbase
下截安装“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软件,在线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各地发改委应于8月30日18:00前组织完成在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领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0)269号),现就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工程研究中心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
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鄂发改高技(2017)628号)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及技术方向。
二、申报材料
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数据填报表及附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格式及装订材料要求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
密码:hbsgcyjzxrd2020
三、申报要求
1.在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时:同一承担单位(法人)当年申报数量不能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能超过1个;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含国地联合)不重复认定,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2.请各地发改委认真做好属地2020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组织工作,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相关单位(包括所在地区驻鄂科研院所、央属和省属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所有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3.请各地发改委统一组织属地工程研究中心分市州集中上报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数据填报表及附表、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另请提供电子版或扫描版)报送至湖北省科教大夏D座14楼1401室。联系人:冯建龙13667216719。
4.请各地发改委将申报文件、分市州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另请提供电子版和电子扫描版)报送至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联系人:郭洋027-87825128。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18: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送。